论辩学(dialectic; dialectics),哲学-哲学-逻辑学-逻辑,又称论辩术、论辩方法。在英语和拉丁语中与“辩证法”同源,在传统西方哲学中常常直接统称为“辩证法”。论辩学与对话密切相关,本质上关注的是对同一主题持有不同观点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人之间的话语,其中,各方都试图通过合理论证来发现真理,揭露真相。“论辩学”与“辩论学”很相似,但它剔除了一些主观要素,比如,情感呼吁和修辞学中的当代贬义部分。在古典哲学中,“论辩”是一种基于论证与反驳的对话式推理形式,其目的为论题或反论题进行辩护。论辩结论也可以相关命题的反驳,可以是综合反驳,也可以是对立断言的组合,还可以是对话质量的改善。在公元前5世纪至4世纪的古希腊,“论辩”或“论辩学”这一术语之所以享受很高声誉,应当归功于它在苏格拉底哲学和柏拉图哲学中的地位。亚里士多德曾说,是前苏格拉底哲学家芝诺发明了论辩学,而《柏拉图对话录》是苏格拉底论辩方法的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