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海令(order for coastal evacuation in Qing Dynasty),历史学-中国历史-清史-历史事件,中国清代为防止沿海人民造反起义而实行的大规模强制迁徙濒海居民的法令。又称迁界令。满清政府为对付台湾郑成功父子领导的东南抗清力量。顺治十八年(1661),清廷正式发布迁海令,将强令江南、浙江、福建、广东沿海居民,分别内迁30~50里,商船民船一律不准入海。四省中尤以闽省为最严,越界者不论远近立斩不赦。凡迁界之地,房屋、土地全部焚毁或废弃,重新划界围拦。康熙二十二年(1683)终止。迁海令给社会经济带来严重恶果,且由于沿海空虚,海盗乘机活动,造成沿海社会治安的不安宁。直接导致了满清的闭关锁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