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募(Recruit temporary troops from the plebs),历史学-中国历史-隋唐五代史-[典章制度]-[职官制度],中国唐朝前期从民丁中临时征募的军队。又称募兵、募人、征人等。自从府兵制实行以后,募兵继续盛行,隋末尤盛。隋炀帝进攻高丽和雁门被围,都有大量募兵。李渊晋阳起兵等唐初一系列战争,也主要依靠募兵。兵募平时没有固定的建制和兵额,一旦战事需要,兵部根据诏敕,责成州县征募,组成队伍,由临时选拔的各级长官统领,开往指定地点,归行军或镇防的主帅指挥,任务为出征或军镇防守。兵募一般为就近征发,选取的原则是户殷丁多(富户多丁),人才骁勇(身体强壮),装备由州县负责,不足则自备,自备有困难,则通过亲邻互相资助来解决。服役期间,免除本身租庸调或杂徭,口粮由朝廷供给。前往服役地点和复员回归路上的给养,由沿途州县供给。兵募名义上自愿投充,实际上是招募与强制相结合,为征募制。唐高宗显庆五年(660)以前,自愿应募的比较多;之后,由于勋赏不行,百姓多不愿应募,强制征召的比重增加;到中宗、睿宗时,变为普遍差点勒遣。兵募服役期限不定,开元(713~741)以前一般为二年、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