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寄(imperial edict sent by telegram),管理学-档案学-历史文书-诏令文书,以电报的形式寄发的晚清皇帝批答臣工奏请的命令的形式,亦代指以此种形式传递的谕旨。依托电报技术而出现,因其最初发送的文书为寄信谕旨,故称电寄。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美国人莫尔斯发出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份长途电报后,电报开始对现代社会产生巨大影响。同治十年(1871),丹麦大北电报公司在中国上海架设电报线后,清廷官员陆续在台湾、天津试办电报。光绪六年(1880),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奏请架设天津至上海的电报电线,并在天津设立电报总局,制定《电报章程》,将电报分为四等,依序寄发:第一等为官报,尽先发递;第二等为电报局商询公务之局报;第三等为加倍核收资费之电报;第四等为普通电报。而在实际执行中,由于第三、四等电报利润丰厚,因此,第二等电报往往成为最后一等。此后,大规模的电报建设开启了晚清通讯的新格局。谕旨的下行方式也因先进快捷的技术手段而发生变化。清制,谕旨的下达渠道分为两种形式,分别为通过军机处的寄信和内阁的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