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服制罪制是中国古代的一种依照血缘关系与亲等远近而定其罪重与轻的一种制度,共分为五种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而称为五服制。在五服制中有“卑幼犯尊长者,亲等愈近,则罪罚愈重;尊长犯卑幼者,亲等愈远,则罪罚愈重”的原则,五服制依托与宗族血缘观念,是中国古代一种先进的法制思想,体现了古代立法者的智慧。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即所谓五服:1、斩衰三年,用极粗生麻布为丧服,不缝衣旁及下边。2、齐衰,用次等粗生麻布,缝衣旁及下边。按服丧期限长短,齐衰又分齐衰三年、齐衰杖期(一年)、齐衰不杖期(不执杖,一年)、齐衰五月和齐衰三月五等。3、大功九月,用粗熟布为丧服。4、小功五月,用稍粗熟布为丧服。5、缌麻三月,用稍细熟布为丧服。缌麻是最轻的服,表示边缘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