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利息论是从劳动来解释利息,认为利息是创造资本财货本体的原始劳动的报酬的理论。倡导者是J·穆勒和库西尔一塞尼尤尔。J·穆勒在他的财货价格理论中谈到利息问题。他认为,从实物方面分析,一切资本都是由商品构成的,而不是由所持有的货币构成的。这就“自然会得出结论,最初的资本必定是纯粹劳动的成果。”从价值方面分析,“资本本身所具有的价值是由劳动决定的。” 因此,劳动是支配财货价值的唯一主体,一切生产成本都可以分解为单独的一项因素——劳动。利息本身是劳动的工资。(J·穆勒: 《政治经济学纲要》)在这里,劳动实指积累劳动。库西尔一塞尼尤尔则认为利息是节省劳动的报酬。他把劳动分为体力劳动和节省劳动两种。节省劳动是指为储积资本而抑制目前的享乐,并用于应付未来欲望的劳动。这种劳动不仅是智慧的行为,也是意志的行为。不过节欲需要人们的努力,而这种努力是烦难之事,所以这种努力和任何人体的体力努力一样,是一种可通称为劳动的生产力量。显然,节省劳动是勤奋劳动的一种形态。既然如此,节省劳动就有权要求得到报酬,正如体力劳动一样。通常体力劳动的报酬是工资,而节省劳动的报酬则是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