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多元论是主张有多种正确的逻辑的论点。主张有多种正确的逻辑的论点。认为正确的逻辑系统不只一个,而有好多个,不同的逻辑系统之间的竞争是表面的,内在则是相容的。多元论者对于正确的逻辑系统的标准同一元论者,但是认为在这种标准之下可以有多个正确的逻辑系统。这是因为他们反对有一个完全确定的系统外有效性观念(而一元论主张此,参见“逻辑一元论”)。认为系统外有效性观念是模糊的、歧义的,于是不同的逻辑学家依据于对模糊的系统外的有效性观念的不同理解构造出不同的逻辑系统。这些不同的逻辑系统反映着直观的有效性观念的不同方面,因而都具有一定方面和一定程度的正确性,但又都不是完全的、绝对的正确;不同的逻辑系统适用于处理某些不同的方面的推理。所以,多元论者认为经典逻辑与非经典逻辑从理论上无法做出区分比较孰优孰劣,可以自由选择。上述观点是在这样一个标准下而言的:是否只有一个正确的逻辑和依据什么标准作出选择。也有人认为一元论与多元论的区分是基于对下述问题的回答:究竟是存在一种逻辑多个分支,还是存在多种不同类型的逻辑?如果选择前者则是一元论者,选择后者则是多元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