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银行为民国时期山东的地方银行,成立于民国十四年九月,民国十七年停业。直奉战争(1924年)奉系军阀大胜后,1925年5月张宗昌被北洋政府任命为山东省军务督办兼山东省省长,主政山东。其为统治山东,筹措军饷,搜刮民脂民膏,遂以鲁省向无官立银行,以致金融停滞,百业亦遂无进步,不得不急筹调剂之策为由,决计建立山东省银行。张宗昌指派第一军总参议蒋邦彦、山东银行公会会长马官和(马惠阶)等人负责筹备。以山东省银行名义,由财政厅拨开办费1万元经费,于1925年9月5日,在济南商埠二大马路(今经二路)企业银行旧址开业,为全省最大银行。山东省银行额定资本1000万元,实收250万元,悉为官款。总行设总管理处,由蒋邦彦任总办兼总经理,常运衡为会办兼副总经理,马官和为会办专管行内保证金及对外交际事宜。内设秘书室、总务部(下分文书、编译、庶务3课)、稽核部(下分审核、司帐2课)、仓库部(下分帐务、收支2课)、发行部(下分钞券、准备2课)。章程规定,省银行代理省金库,经理公款,代办省公债募集偿还事宜,并发行纸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