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9月27日从住建部获悉,从2014年起将在部分符合条件的城市率先启动绿色保障房行动,以此带动全国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全国城镇保障房中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比例将超过70%。根据部署,绿色保障房将分步实施。2014年起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辖区的新建保障性住房,率先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至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2017年起,东部地区地级城市及中西部地区重点地级城市的新建保障性住房,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比例达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