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运输量简称“社会运量”。一定时期(年、季度、月)内全社会的运输量。全社会各种运输形式(不论是哪种经营运输业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所完成的运输生产产品的总量。根据中国现行管理体制,社会运量的统计范围是:交通运输部门的铁路、公路、水路、航空和管道等专业运输企业所完成的运输。非交通运输专业系统的石油、煤炭、粮食、商业、供销、外贸、林业、农业、电力、化工和水产等部门,从事营业性的运输企业和单位所完成的运输量;从事营业性运输的企业、单位、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户所完成的运输量;军事系统所属运输企业和单位,专门从事营业性运输所完成的运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