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和唯名论指的是中世纪基督教经院哲学非正统派温和派的理论。存在于11世纪下半叶至11世纪上半叶。主要代表早期为阿伯拉尔,晚期为 培根、邓斯·司各脱。他们认为个别、殊相先于一般、共相,自然界存在的只是许许多多个别的人,而不存在一般的人,因此只有个别事物才是真实的存化,一般并没有客观实在性,它们只是人类思维抽象活动的产物,因而只存在于人们的思想和理智之中。一个个体比所有的一般结合在一起更实在。这种哲学承认个别与一般两者间存在着某种联系,认为一般并非纯粹空洞的名词,而是有其客观内容的,它们表示着个别事物之间的相似性和共同点所以被称为温和唯名论,有时也称为概念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