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式立法,2009年12月15日“国四条”颁布之前购买第三套房子的公众来说,把他们归为房产保有税的征税对象,这样的房产保有税立法似有“钓鱼式立法”之嫌,更何况即使拥有了三套或更多房产的,并不见得个个都是大富翁;在房价迅猛上蹿的特定环境里,“被富翁”的人们占绝大多数。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出台“国十条”,对楼市非理性狂潮实行了精准打击。在“国十条”精神指导下,各地政府和金融系统除了严格执行迅速落实外,房价涨幅过高地区的政府纷纷在开征房产保有阶段的税收方面摩拳擦掌,欲以房产保有税(或其他名字的税种),逼使多套(网络传言大致为第三套及以上)房产拥有者为拥有多套房产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