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理抽象法是指一种对客观事物和现象的内在联系进行抽象以形成原理的方法。原理抽象法是在表征性抽象的基础上,以研究对象为中心,综合考察研究对象的多种关系,运用判断、推理等逻辑手段使认识深入到研究对象本质以及本质之间的各种关系等深层内容的高级抽象方法。原理抽象法的研究对象不仅包括感性事物,而且包括对感性事物进行初级抽象后的思想对象,如各种属性概念和各种判断。由于客观事物的本质、因果联系和发展规律等深层内容并不直接与现象等同,人们凭借感官不能直接感知它们,仅仅依靠表征性抽象也不能全面认识它们,而只能一方面联系感性事物,一方面在表征性抽象的基础上对由之产生的思想成果进行二次乃至多次抽象,并通过判断、推理等思维活动的深加工才能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