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类型论(Social Categories Theory)是关于受众和效果研究的一种理论,指受传者个人虽然在兴趣、爱好、性格特征等方面各不相同,但他们在性别、年龄、职业、地区、信仰、教育程度等方面,仍有某些共同的或相近的特征,从而组成了多层次的社会类型。是在个体差异论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70年代初形成于美国。同一社会类型的人往往具有相同或相似的兴趣和爱好,对同一传播媒介或同一传播内容的反应也大体一致。不同的社会类型,其价值观和社会观可能是不同的,因而对传播内容的选择就有所区别。而构成不同社会类型的个人,则往往要受同类型人的约束和影响。传播者要根据和考虑不同社会类型的特点和需求,使传播内容和形式多样化,以便收到较好的传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