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尹放太甲,《史记·殷本纪》中记载: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这个伊尹放太甲的故事在《孟子》《左传》等书中的记载与此基本相同,可见此故事内容在古代流传很广。不过《竹书纪年》记载的内容不同,其云:仲壬崩,伊尹放太甲于桐,乃自立也。伊尹即位,放太甲七年。太甲潜出自桐杀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奋,命复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其意思是说:仲壬驾崩后,伊尹把新国君太甲流放到桐,是要自己当国君。伊尹就这样当了国君,并流放太甲七年。太甲从桐溜出来杀了伊尹,并复位,于是让伊尹的儿子尹奋和尹陟继承他的家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