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主体论( theory of artistic subject)是指以参与艺术活动的主体为研究对象的艺术理论的一个分支系统。传统的艺术主体一般指艺术作品的创造者。捷捷克学者卡洛夫斯基( Jan Mukalovsky)提出多功能艺术主体论,认为除了创造者,艺术品的保护人、商人、检察官、出版家、批评家等都可承担主体的功能,此即所谓“主体的移心化”。艺术主体论的产生与西方哲学史上不断发展着的主体概念理论有非常重要的关系。西方哲学早就有关于主体的研究,到了近现代,西方哲学对于主体的研究有了很大的进展,“主体论”被明确地提出,并成为20世纪哲学研究的一大主题。受哲学影响,有关艺术主体论的思想也在西方艺术理论中发展、深化,并随着18世纪末19世纪初文艺史上浪漫主义思潮的兴起而逐渐成为艺术理论研究的重心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