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派购是国家计划收购农产品的一种形式。即由国家商业部门对人民生活需要和对外出口的重要农副产品、工业生产和基本建设的重要原料、材料,向农业生产者分派一定交售任务从而进行计划收购的政策。1955年首先从生猪开始,以后逐渐扩展,包括烤烟、麻类、茶叶、蚕茧、生漆、桐油、羊毛、牛皮、重要的中药材和集中产区的木材等。派购的品种在不同的省、市、自治区不尽相同。对派购的农副产品一般不实行全额收购,而根据农业生产单位的生产状况,下达收购、调拨、出口基数或规定购留比例,完成任务后可以自由出售。派购数额是国家规定的指令性指标,必须完成。派购的农副产品,划为第二类物资。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一号文件规定,从1985年起,生猪、水产品和大中城市、工矿区的蔬菜,逐步取消派购,自由上市、自由交易,随行就市,按质论价。其他派购品种,也分地区、分品种逐步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