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宾词理论亦译“四谓词理论”。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讨论的关于对象的四种陈述方式。即宾词和主词的四种关系的理论。根据这一理论,命题中宾词对主词四种陈述关系是:(1)定义。是一个表示存在的本质的短句。宾词或者是一个词,或者是一个用来代替一个词的短句,例如“人是有理性的动物”。(2)固有特性。特性并不表示一个存在事物的本质,但为该事物所固有,并可与该事物转换使用的宾词。例如,“人具有研究语法的能力”。(3)种。是在本质这个范畴中,用来叙述若干显示属差的东西的。如,“人是生物”。(4)偶性。指某个虽不是上述各种东西中的任何一种,即不是定义、特性,也不是种,但却是属于事物的东西;某种很可能属于或不属于任何同一个东西的东西。例如,“白”可以是属于、也可以是不属于任何同一个东西的东西。没有什么东西足以阻碍一个偶性变成一个相对的和临时的特性;但是,它永远不会成为一个绝对的特性。四谓词理论即“四宾词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