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史,从含义上讲,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指人们在新闻传播领域所从事的一切活动,另一个层面指人们对这些活动的回忆和思考。其中,前者可称为新闻传播史本体,后者可称为新闻传播史认识。就本体而言,新闻传播史是客观的、外在的,是独立于人的意志和行为的;就认识而言,新闻传播史是主观的、内在的,并且只存在于人的精神世界中,只取决于人们眼下的所知所识,所思所成。按说,新闻传播史的认识在于完整准确地把握新闻传播史的本体,就像一张纸的背面是其正面的“翻版”,但是由于认识能力的种种局限,无论人们怎样努力都难以企及这一目标。于是,人们所说的亦即所知的新闻传播史总是某时某处力所能及的新闻传播史的认识,而不是外在于己并且已成定局的新闻传播史本体。德国思想家卡西尔,在《人论》一书中曾从“物理事实”与“历史事实”的分野上论述了这个问题。在他看来,历史世界是一个符号的宇宙,而不是一个物理的宇宙,所以历史事实与物理事实并不属于同一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