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向善论,又译“淑世主义”,旧译“改善观”。一种关于哲学。源于拉丁文melior,意为“颇善”。该词约出现于16世纪,19世纪英国女作家艾略特引入其作品。后由约翰,谢利详细说明了淑世主义原则。他认为在人生问题上采取乐观主义和悲观主义都是错误的。乐观主义者以为善在人生中占优势,恶转瞬即逝,虽看到人生的意义,但看不到人生的痛苦。悲观主义者则认为世界上恶与痛苦占优势,试图改善世界是不可能的,并认为世界上恶不可避免,但人可以逐步扩大善的范围,增加幸福者的数目,使社会不断向善。因而主张对人生采取既不乐观也不悲观的态度。这一观点后为美国哲学家、实用主义者詹姆斯和“价值兴趣论”的提出者培里所发挥。詹姆斯认为,对待人生应该采取“不理会一切”的态度除了一种特别的愉快之外,一切都麻木,这乃是做实用人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培里则从一切价值都是主观兴趣和爱好的观点出发,试图为淑世主义寻找理论依据、他虽然对现实的人生不满足,但相信通过提高人们的文化、健康和道德水平,社会将逐步趋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