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琵琶歌,流行于贵州、广西、湖南的侗族居住地区的传统音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侗族琵琶歌因使用侗族工匠自制的琵琶伴奏而得名,侗语叫“嘎琵琶”,是一种自弹自唱的说唱诗歌艺术,是侗族人民弹奏琵琶时演唱的抒情民歌和叙事长歌的总称。侗族琵琶弹唱主要流传在通道侗族自治县及周边地区。流传区域内的侗族琵琶歌多元一体,既有弹唱流传的共性,又有不同地方的差异性,呈现出不同风格。远古时洪水滔天,淹没人类,只剩张良张妹兄妹二人在葫芦瓢里活了下来,结成夫妻,繁衍人种。他们的后裔彭祖,为了纪念他们,召集八百人来唱琵琶歌,唱得很动听,感动了天上七位仙姑,仙姑们学会了歌,到处传唱,教会了各地侗家。琵琶歌句式自由,多为长短句,长句子居多。采用第一、第二人称来抒情议事,自然贴切的运用比、兴、赋的创作方法。2006年5月20日,贵州省榕江县、黎平县申报的侗族琵琶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1年5月23日,贵州省从江县申报的侗族琵琶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非遗编号均为Ⅱ—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