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票据是商业票据的一种主要形式。称为信用支持票据。是以银行信用证为担保的一种短期证券。旨在为发行商业票据的公司提供信用支持,从而使这些公司能够进入该市场。信用证的条款规定,如果发行者不能偿还票据,则由信用证签发银行保证偿付。银行要为提供信用证收费。对发行者来说,这一费用使其能进入商业票据市场获得低于银行借款的成本。信用增强也可以通过从保险公司获取履约保证的方式实现。中期票据是一种具有独特性质的公司债务工具。通过发行者的代理向投资者连续发行。投资者可以从若干个到期期限中选择:9个月一1年、1年一18个月、18个月一2年,依此类推直到30年。美国的中期票据根据415规则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该规则给连续发行证券的公司提供了最大的便利,也更能切合公司的融资需求。中期票据对银行中期贷款具有明显的替代效应,一旦高信用品质的客户转移运用中期票据融资,商业银行就面临传统资产业务利润受到侵蚀的威胁,从而迫使商业银行进行深刻转型,主动调整客户结构和业务结构,提高风险定价能力,寻求风险和收益匹配的新型客户和新型业务,适应直接融资占比上升而贷款相对规模萎缩的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