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重要湿地是指符合"国际重要湿地公约"评估标准,由缔约国提出加入申请,由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秘书处批准后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是一种荣誉。一国列入该名录的湿地越多,说明该国保护意识越强。列入名单的湿地将接受国际湿地公约相关规定的约束,一旦发现湿地生态退化,就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如果湿地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相应治理的,就会被逐出名录。中国加入国际湿地公约以来,已指定国际重要湿地57处,其中内地56处,香港1处。编辑本段设立背景为保护全球湿地以及湿地资源,1971年2月2日来自18个国家的代表在伊朗拉姆萨尔共同签署了《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简称《湿地公约》,又称《拉姆萨尔公约》)。《湿地公约》确定的国际重要湿地,是在生态学、植物学、动物学、湖沼学或水文学方面具有独特的国际意义的湿地。《湿地公约》已经成为国际上重要的自然保护公约,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为纪念公约诞辰,1996年10月公约第19届常委会决定将每年2月2日定为"世界湿地日"。截至2014年1月,公约缔约国已达168个,共有2171块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总面积2亿多公顷。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