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叶斯主义(Bayesianism)也称为"贝叶斯认识论"。它是一种认知证明理论,主张一个信念P的得以证明的条件是当且仅当这个P的概率高到合理的程度,并且这种概率由获取新论据而发生的认知证明变化,可依据概率演算包括贝叶斯定理来计算和预测。根据贝叶斯主义的观点,对信念概率的指定既是主观的,又是理性的,不同的研究者可以主观地认为具有不同起初置信度的假说。运用贝叶斯公理,根据新证据而理性地改变这些主观指定,会导向研究者们所持信念的会合。在使用证据时,那自身不可能而据一既定假说则可能的证据,相比于那自身可能或据这一及其他相竞争的假说都可能的证据,更能提高对那一假说的置信度。因为它着重于新证据的作用,这一理论在反观旧证据时则处理不好,对可能性的先在指定也可能是任意的。主观性与理性的平衡也会受到质疑,因为结果可能是平行的研究途径,而非二者的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