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光,1956年12月生,江苏溧阳人,毕业于兰州交通大学车辆专业,中国共产党员,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3年4月,张曙光被任命为北京铁路局副局长。2011年2月28日,被停职审查。2013年9月3日,张曙光因涉嫌受贿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已受理了此案。2013年9月1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曙光当庭认罪,对指控没有异议。2014年10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其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曙光2003年3月,刘志军登顶铁道部长后,重新启用张曙光,张曙光的升迁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