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名法又称二名法,以拉丁文表示,通常以斜体字或下划双线以示区别。第一个是属名,是主格单数的名词,第一个字母大写;后一个是种名,即种加词,常为形容词,须在词性上与属名相符。其后要加上命名人的名字的缩写,除了林奈所命名的后面直接加上.L外,其他命名人不得只用名字的首字母。林奈为了避免生物命名的混乱,便于研究,交流和开发利用,瑞典科学家林奈于1753年创立了双名法。属名通常使用拉丁文名词,如果引用其它语言的名词,则必须拉丁化。属名第一个字母必须大写,种名的个字母均小写。种加词大多为形容词,也可以为名词的所有格或为同位名词。当形容词作种加词时,要求其性、数、格与属名一致。例如板栗Castanea m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