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6日,欧元区领导人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同意向塞浦路斯发放100亿欧元(约合130亿美元)贷款。而作为交换,救助协议规定,塞浦路斯银行储户要根据存款数额支付一次性税收,10万欧元以上存款的税率为9.9%,10万欧元以下存款的税率为6.75%。根据协议,塞浦路斯政府将从中获得58亿欧元资金。由于民众的反对,存款征税方案在2013年3月18日被反复修改,但政府依然坚持"抢钱"。塞浦路斯政府建议不对存款低于2万欧元的储户征税,对于存款额度在2万-10万欧元的储户征收6.7%的存款税,对于存款10万欧元以上的储户征收9.9%的存款税。塞浦路斯政府2013年3月16日与欧元集团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