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婚姻,是指“以财物购妻”“交易婚”和“劳役婚”共同组成“有偿婚”,即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物财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造成的婚姻。中国早在西周时期就有关于买卖婚姻现象的记载。换亲、转亲、买亲等都是买卖婚姻不同的表现形式。买卖婚姻对受害者本人、父母和兄弟姐妹都会产生负面影响,尤其是会物化女性,加大性别不平等的鸿沟。买卖婚姻在国际社会是被禁止和严厉打击的行为,中国也全面禁止买卖婚姻并提倡婚姻自由和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中有明确条文对买卖婚姻相关行为进行限制和惩罚。正确认识买卖婚姻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学习者不仅需要了解买卖婚姻的含义,还需要认识到买卖婚姻的危害,并掌握在遭遇买卖婚姻时如何寻求帮助和支持的技能。买卖婚姻,在中国法学家陈顾远的《中国婚姻史》一书中被定义为“视女子如货品,而以其他财物换取其为妻妾”。买卖婚姻是数千年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现象,主要指“以财物购妻”“交易婚”和“劳役婚”共同组成的“有偿婚”,即父母等第三方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物财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造成的婚姻。换亲、转亲、买亲等都是买卖婚姻的不同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