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真理即真理的具体性。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都是具体的,它们存在于一定的具体环境、条件之中,包含着具体矛盾,矛盾诸方面有各自的具体地位,彼此之间发生着各种具体关系,等等。因此,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真理,也必然是具体的。真理的具体性,表现为它对所反映的事物的具体时间、地点、条件的依赖性。真理不仅是意识对事物感性外表形象的具体正确把握,即感性具体;更重要的是理性思维通过对事物各种内在的具体矛盾、特性、关系、过程进行分析综合,把它作为一个有多种规定性的、多样的对立统一的整体来把握,即理性具体。马克思说:“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3页)具体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理论的高度上深刻而完整的正确反映。要获得具体真理,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从详细占有具体材料开始,运用科学的抽象思维方法,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体,对事物的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的分析综合。把握具体真理的过程就是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的过程。在理论宣传中,防止表面化的现象罗列,进行从抽象到具体的深入分析,才能收到深入人心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