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经济学没有对作为一种市场结构的竞争(完全竞争)与竞争本身清晰地做出区分,没有对作为一种市场结构的垄断(完全垄断)与垄断本身清晰地做出区分,错误地视垄断为竞争的对立面,也不理解并不是凡竞争都是好的,并且错误地将垄断、竞争与厂商数量相联系,认为垄断结构必然导致垄断行为,而一切垄断行为又都是有害的。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家十分推崇市场竞争,他们对于竞争的论述被发展成为了后来被称作完全竞争的理论。不过古典经济学家们对垄断却没有集中而深入的论述,有关分析大都夹杂在对其它问题的论述之中。概括地讲,古典经济学家有关垄断的观点有三:其一,垄断是作为竞争的对立面而存在的。例如,欧文·费雪(Fisher, 1923)就把垄断简单地定义为“竞争的缺乏”。其二,厂商数量多,竞争因素就多;厂商数量少,垄断因素就多。例如,库尔诺(1838)就曾从完全垄断市场开始分析,逐渐增加生产者(卖者),最后达到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果。直到今天,主流教科书仍然依据厂商数量来划分完全垄断、寡头垄断、垄断竞争和完全竞争市场结构。其三,垄断是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