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检验是以实践为尺度,对理论或假说的是真理性进行测度和验证。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实践检验是理论真理性的最高尺度。1845年,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第一次提出了社会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的观点。实践之成为认识真理性的标准,决定于实践自身的基本特点。实践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是把主观客观化的能动活动;它不仅具有普遍性的特点,而且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可以把理论变成直接的现实。实践的这些特点使人们可以通过实践的结果将主观认识与客观对象及其规律进行对照,判明主观认识是否同对象相符合,即证明认识的真理性。如果人们在一定主观认识指导下的实践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结果,就证明这种主观认识符合于客观实际,具有真理性;反之,这种主观认识就不符合客观实际,是谬误。实践检验、证实认识的真理性,大体有以下三种形式:实践过程创造出新的客体,使人们的认识在客体中兑现;通过实践改变现实事实(包括事物的属性与事物间的关系),实现人们预期的目的;通过实践达到对于客观事物的利用和控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