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易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互相移转金钱以外的财产权的合同。互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称为互易人。互易合同指当事人以货币之外的财物相互交换的合同。属于非要式的、有偿的双务合同。在古代商品流转的最初阶段,人们普通以物易物,《诗经·卫风·氓》中就有“抱布贸丝”的记载。当货币出现以后,互易逐渐为买卖所代替,各国民法典对买卖合同都订立了较为严密的条款,对互易合同则仅作简略的规定。如1896年《德国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的条文有82条,关于互易合同的只有1条。由于买卖合同与互易合同的性质相同,有关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样适用于互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