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道德是德国哲学家尼采提出的哲学概念,最先出现于《善恶的彼岸》(Jenseits von Gut und Böse,1886年),后在《论道德的谱系》(zur genealogie der moral,1887年)一书中得到最大的发挥。尼采认为,最基本的道德形态有两种-“主人(或老爷、贵族)道德”和“奴隶道德”。主人道德把行为放进“好”与“坏”的标准之中(即我们就是要来打击坏人的,做好事的就是我们的朋友);奴隶道德即是把行为放进“善”与“邪恶”的标准中(即人分善恶,我们从来就是善良的,你们自始至终就是邪恶的,打压你们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