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意识(abstraction awareness)一种数学思维形态.在学习数学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思维习惯。从本质上看问题.它包括了能有意识地区分复杂事物与现象的主要因素与次要因素、本质与表面现象,能抓住本质去解决问题,自觉地把适当的问题化培养上述各种运算能力,首先要学生掌握各种运算的有关知识(如环绕运算对象的概念、性质,运算的定义、法则等).在运算过程中必须对上列各种因素进行全面的、足够的训练.运算能力的内容也是在展的.随着计算器的普及,在中学不再需要去学四位数学用表,不需要多作多位数数值计算的训练,但需要发展估算能力,发展处理大量数据的能力.再由于运用程序计算器以至计算机,由程序保证可以进行更多种、更复杂的运算,这时就需要学生通过学习程序设计或算法语言来获得使用它们的运算能力了.当把知识过渡到技能阶段的时候,要让学生明确计算的目标、计算的步骤以及每个计算步骤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