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假冒
(法学术语)
反向假冒,2001年《商标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新增第五十二条第(四)项,将学界惯称为“反向假冒”的行为明确为法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2013年、2019年《商标法》将其修改规定为第五十七条第(五)项。
用户数据
参数表
继承树
构成树
关注人数:
0
技点进度:
0
/
0
题库进度:
0
/
0
技能进度:
0
/
关注级别:
取消关注
【参数模块正在开发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