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质后文是墨子的美学观点,质与文本为儒家用语,质指人内在的固有的道德品质,文指人的外在的文饰,墨子将质引申为社会的物质生活,将文的外延扩大为一切审美活动,用先质而后文说明审美和艺术活动要建立在一定物质生活基础上的思想。认为:“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居必常安,然后求乐。为可长,行可久,先质而后文。”(《墨子·佚文》)从“节用”、“安民”的立场提出,先要解决饱、暖、安、息等物质生活条件,才可考虑美、丽,乐等审美与艺术方面的精神需求。这一命题,包含着认为功利观念先于审美观念的合理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