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闱复试是始于乾隆四十武会试的科举制度,即武科考试中对中式者进行重新考试的制度。钦点六部堂官二三员,传集新中武举,按会试原册弓、刀、石斤数逐一演试,如有前后参差者,罚停殿试一科, 监试大臣议处。嘉庆六年(1801)武会试复试, 兼派亲王、郡王阅看。道光三年(1823)武会试复试,因何项不符罚科者,下届即复何项,三次不符,中式注销,仍留武举。道光十三年定,武会试磨勘后方准复试,道光十五年又定顺天武乡试后亦进行复试。咸丰六年(1856),又将乡试复试推广到各省。乡试复试合例,准应会试;会试复试合例,准应殿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