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津贴是为了补偿从事矿山井下作业工人的劳动消耗,保护工人身体健康,在统一实行井上工资标准的同时,实行的下井津贴制度。仅适用于在矿山井下直接从事生产的工人、下井从事检修的工人以及基层跟班工作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分不同行业确定标准。煤矿工业的井下津贴标准是:井下采掘人员,每天1.60元;井下其他人员每天0.80元。冶金矿山井下津贴标准是:甲等每天0.60元;乙等每天0.45元;丙等每天0.30元。有色金属矿山井下津贴标准是:甲等每天0.80元,乙等每天0.60元;丙等每天0.5元。哪些井下人员采用哪一种标准,由企业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