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滞贷款是指银行非正常贷款的一种。指借款人所借银行贷款在其资金营运中已不能正常周转、经银行确认在5年内不能全部收回的贷款。按贷款形式的主要原因归类有: (1) 因企业兼并、合资联营、转让、承包、租赁的贷款,债务不落实或债务已经落实但银行难以收回者;(2) 关闭、停产的企业和停建的未完项目所占用的贷款;(3) 各种有效抵债资产已不能抵偿全部负债的企业所占用的全部贷款;(4) 其他呆滞贷款,除上述三类以外的其他近期难以收回的贷款,如城镇个体工商户还款来源或偿还能力不足等原因造成的近期内难以收回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已逾最后还款期限,但还没有可以全额计提坏账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