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干预是指政府先借政权力量,依靠从上到下的行政组织制定、颁布、运用政策、指令和计划的方法,来实现国家对行政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的目的。具有控制、制约、调整、协调社会各地区、各部门行政管理工作方向,保证行政执行的集中统一,实现国家社会所期望达到的管理目标的功能。行政干预一般分为事前即预防性干预、事中即工作进行中的干预和事后干预三种,通常以后两种干预较为普遍。目前中西国家都讲行政适当干预,两者的出发点不同:西方国家是从不干预到干预,它是从守夜人开始的,它是市场手段、社会管理不能发挥作用后政府行政权力开始进入经济生活,西方的行政权力干预是呈递增趋势;中国是政府对经济生活是全方位干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说明所有的一切,不仅是物还包括人都是国家主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