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形式,美学术语,显现人的本质力量、能唤起人美感的事物感性形式,与“美的内容”相对。作为美的内容的存在方式,包括两个紧密相联的方面:一是内容诸要素的表现方式、结构方式,一般称为“内形式”,它直接表现内容,体现事物内在要素的构成关系,与内容不可分割;另一是与内部结构相关联的事物的外部风貌,包括其外部装饰成分,一般称为“外形式”,同内容的关系比较疏远。美的形式一般表现于形式诸要素的对称、对比、比例、变幻、多样统一之中。在美的形式与美的内容的对立统一中,美的形式具有相对独立性和积极作用:影响、制约着内容的表达;在生产与消费、创造与欣赏间起桥梁作用;具有相对独立的审美价值;有自身相对独立的发展历史。美的形式是人类对于事物的存在形式及其规律的发现、运用、创造的结果,是人的创造力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