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施工是“未完施工”的对称。已完成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所规定的全部内容的分部分项工程。是社会主义国家采用的计算*建筑产品的一种标准。可以计入完成的建筑安装施工的工作量。施工企业可以向发包单位点交并办理工程价款的中间结算。对施工期较长的分部分项工程,计算已完施工的范围可按规定缩小,以利于及时反映工程进度和施工企业的资金周转。如现场浇灌钢筋混凝土工程,可按支模、钢筋绑扎、浇灌、拆模等工序,门窗工程可按制作、安装、油漆、玻璃安装等工序计算已完施工。对于快速施工、装配化施工或建筑规模较小、工期较短的建筑工程,也可以将已完施工的范围扩大。如对一般土建工程可划分为基础、分层主体、屋面、装饰及收尾等几个部位,在一个完整的部位完工后,才作为已完施工由施工企业点交给建设单位,据以结算工程价款,并计算完成的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