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总管,法国王家地方行政、司法官员。此名源于晚期拉丁文siniscalcus、日耳曼语siniskalk(意为“老年侍者”)。在墨洛温王朝(481—751)时期,为负责管理宫廷事务的官员,地位仅次于宫相。加洛林王朝时期,负责安排国王或皇帝的活动日程。1071年以后成为宫廷内府执事、军队统领和王室田庄总管。12世纪中叶以后为荣誉职位,无实权。法国大领主(安茹、图赖讷、曼恩、圣通日、吉耶讷等)也都有自己的总管,在这些领地收归王室后,这一职务被保留,成为国王的地方官员。13世纪朗格多克归属国王后,为王室的代理人和司法官员,类似于法国北部的执法官(bailli),在其辖区(senechaussée,总管区)中享有广泛的司法、行政、财政、军事全权,由国王从地方贵族中任命,15世纪后其权力由新设立的地方官员行使。16世纪起仅有军事权。法国大革命时期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