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保险是由保险人(包括各种保险组织)为农机拥有者、使用人员在农机田间作业、道路运输、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等生产经营过程中,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保险保障制度,在减少农户风险损失和保障安全生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机保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为了补偿农机拥有者在农机事故中因农机具损坏所造成的损失,主要是农机具损失险。第二类是为了补偿在农机事故中因人员伤亡造成的损失,主要包括人身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实施的主要是拖拉机交强险,也有一些地区实施了联合收割机的第三者责任商业险,人身伤害险包括驾驶员和机上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及针对农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大型机库的财产保险。所以,我国农机保险试行的险种主要有农机损失保险、农机具机上人员意外伤害险、拖拉机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涉及的农机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并在实践中逐步扩展到其他农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