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生产经营工作为罪犯刑释后适应社会提供了一个真实的情境,罪犯通过融入生产经营活动的劳动改造,可以培养公平竞争意识、效率意识、质量意识、诚实守信意识等等,而这些意识和观念是罪犯立足于社会必然具有的道德意识及价值观念,是监狱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改造的重要内容。监狱企业与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机制要求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监企社合一,监狱办企业的社会压力较大,行刑方式与生产方式交合碰撞。从监狱生产作为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来看,认识比较一致。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从如何处理组织罪犯劳动改造与监狱追求经济效益的关系问题来看,却在理论与实践上已成为热点和焦点问题。有观点认为,在依法治监条件下,监狱生产应单一化为劳动改造手段,以遏制监狱生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违背其初衷利润化的倾向,保证改造质量的提高。在现有经济条件下,监狱生产退出市场,寻求政府包办是不可能的,监狱生产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已具备多种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