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空白,是指在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中的法律漏洞。需要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缺乏相应法律规范规定的状态。产生法律空白的原因主要有三个:(1)立法遗漏;(2)法律规范本身的抽象性,不能,体现复杂多样的具体社会关系;(3)出现新的社会关系。法律空白的存在,使法律未规定的社会关系得不到调整。弥补法律空白是一国法制建设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活动,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法的创制活动实现;二是通过法的适用过程中的类推实现。法律标准,是指确立法律原则和规则以及评价法律行为的尺度。包括法律对其他行为标准如技术标准的规定和确认。这些标准关系到对哪些违反该原则和规则的行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问题,是法院和法官在处理案件时应考虑的尺度。这种标准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不固定的。如驾驶车辆时不得超过的规定时速是固定标准,而驾驶车辆时的正常理智和应有的注意力是不固定的标准。在法律适用中,不固定标准经常考虑到环境、习惯做法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