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献金,是指对于从事竞选活动或其他政治相关活动的个人或团体,接受了来自外部对其无偿提供的动产、不动产、不相当对价给付、债务免除或其他经济利益,例如,免费提供竞选办事处之使用或者赠送饮料给拟参选人等情形,均属政治献金的范畴。但是上述政治献金不包含政党党费、政治团体会费或义工服务。政治献金是指政党组织或候选人个人从本国公民及团体那里接受的政治捐款。政治献金是民主政治中常态化的现象,定期举行的竞选以及政党和候选人的日常政治活动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单靠政党或候选人本身拥有的资产很难满足,必须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募集。但是,政治献金也为有经济实力的个人或集团用金钱影响政治运作提供了可乘之机,由此衍生了“金权政治”,因此很多国家都从法律上详尽地规范了政治献金,如美国的《联邦选举竞选法》、德国的《政党法》、日本的《政治资金限制法》、韩国的《政治资金法》以及新加坡的《政治捐赠法》等等。尽管各国由于国情不同,关于政治献金的规范内容不尽相同,但其中也不乏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