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创造是通过合规律、合目的的实践活动对人类生活和艺术的创新、美化、完善。是人的特殊的实践活动和心理活动及其结果,包括审美意象的创造和物化形态的美的创造。自然美是被人发现的,是人的实践的结果,只有当它被人化,确证了人的本质力量,它对人才是美的,这种发现本身就包含着创造。社会美如人的美,社会物质产品、精神产品的美,是人按照美的规律和自己的理想创造的结果。艺术美则更是美的创造的主要内容,是美的创造力的集中体现。美的创造是历史的范畴,经历了由自发到自觉,由片面到全面,由简单到复杂的漫长演化过程。美的创造除必须具备一定的客观基础、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之外,主体所需的条件包括:(1)高尚的审美理想和对于美的规律的认识;(2)把握客观对象和使用的物质材料的性质与规律;(3)得心应手的创造才能与技巧;(4)勇于探索与实践的精神。美的创造有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特征,它是自觉、自由的创造,熔铸着人的思想、情感、意志和能力,体现了人改造世界、改造自己、美化生活的愿望,是美不断丰富、发展的基本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