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教育是指对学习与行为不良者或犯罪者实施的补偿教育措施。不仅包括获得学业成绩和职业技能,而且包括复杂社会生活所必需的社会适应能力以及有关问题的解决技巧。目的是促使学习与行为不良者或犯罪者重新回到正常状态,摆脱与犯罪或过失行为有密切相关的处境。内容有对处境不利儿童的早期语言发展的矫正、书写方式的矫正、阅读能力缺失的矫正,小组教学的矫正,对情绪纷乱儿童的需要与行为的矫正,就业的准备教育等。有的国家的矫正机构所提供的教育训练计划包括识字训练、技能训练、相当于中学的教育、相当于初级学院和大学的课程等。其中,技能训练包括从简单的焊接技术到复杂的牙科技术、计算机程序的编制。对犯罪者的矫正教育,要针对其社会环境、生活条件和不正确的学习过程的特点,消除犯罪的社会原因,矫正消极的个性特点。遵循的原则有:在一切交往和活动中进行社会监督、依靠整个社会教育、说服与强制相结合以及个别对待等。使受教育者通过参加学习、劳动或就业,建立积极的交往关系,在集体中接受正面的社会经验,培养劳动技能,参加公益活动,接受正确的舆论影响,进行自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