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治理指的是科技发展的治理(The governance of the development of technology),代表在特定的时空环境之下,一组由公部门、私部门与社会参与者所采取的政策,用以在该特定时空中,发展基础知识、社会凝聚力以及竞争力。政府采取有组织的、制度化的形式对于科技发展进行干预始于20世纪上半叶,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而在此前的时间里,科技的发展多半是科学家的个人行为。二战及其以后相当长的时间里,科技在军事上的应用一直占着统治的地位。虽然万尼瓦尔·布什(Vannervar Bush1945)的《科学—无止境的边界前沿》一书强调了科学在和平时期的重要性,并指出:人民的健康、国家的安全、公共福利均需要科技进步。然而由于随后的冷战,各国仍在不断强化科技为军事服务的目标。短短的几年时间里,美国成立了国家宇航局(NASA)、国防部高级研究技术署(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ARPA)欧洲成立了欧洲原子能共同体(European Atomic Energy Community Euratom),欧洲核研究中心(CERN)。